需要不斷強化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的規范指導,統一要求、框架、標準,充分整合網絡基礎設施、業務系統和信息資源,促進資源共享,最大程度提高智慧城市建設的效益。并加強智慧城市宣傳力度,提高各方認知程度,避免盲目一擁而上,是智慧城市得到可持續健康發展
政府出臺政策扶持建設智慧城市
“智慧城市”概念問世后迅速風靡全球,我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為推動智慧城市發展,給予了多種形式的支持和指導:
工信部分別于2011年7月和2012年7月批復揚州、常州為“智慧城市”建設試點城市;
科技部于2012年11月組織開展了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工作,并在國家“863”計劃中專門設置了關于智慧城市的研究課題;
住建部于2013年1月、8月公布了第一批90個、第二批103個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名單;
由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牽頭,科技部、公安部、財政部、國土資源部、住建部、交通運輸部共同參與,研究起草了《關于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已經報請國務院發布。
截至2012年5月,全國345個地級市/州/盟/地區(不含港澳臺)及直轄市中,有36個城市明確提出了建設智慧城市的目標與計劃;而到了2013年3月,這一數字已經達到了199個,超過了全國地級以上城市數量的50%。
熱潮背后現弊端
我國全國都籠罩在建設智慧城市熱潮之中。然而我國智慧城市時間還處于起步期,甚至其所依靠的物聯網、云計算技術也尚未成熟。我國對智慧城市建設的認知度還不足,國民、企業乃至政府對智慧城市期望過高。具體表現在:
1.一些智慧城市項目未經統籌規劃及可行性論證,即盲目上馬、倉促上馬,建設過程重硬件輕軟件,軟件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投入與硬件投入比例失衡,導致成效低下、資源浪費,出現了一些“形象工程”。
2.一些地方的智慧城市重工程建設,輕制度、政策等環境建設,項目建設各自為政,導致整個智慧城市建設的統籌力度偏弱;一些項目缺乏運營和運維管理的長效機制,缺乏相應的配套政策和法制環境,使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難以發揮,無法激發社會力量參與智慧城市建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,最終導致項目難以持續。
3.一些地方在規劃和實施智慧城市過程中,不注重智慧城市頂層設計,也缺乏相關的管理、考核、監督機制,這使得智慧城市建設過程容易出現僅關注單個信息化項目、單個領域信息化建設的現象,對智慧城市統籌規劃和總體架構把握不夠,難以實現智慧城市建設平臺化、集成化發展,從而在建設過程中形成新一輪信息孤島。
4.部分智慧城市建設中還存在不充分考慮現有信息化基礎、產業基礎,不緊密結合城市發展特色,盲目貪大求全等問題。很大程度上,這些問題的產生源于智慧城市建設方向不清晰、建設目標不明確。
建設智慧城市是一個龐大的工程,涵蓋的領域與范圍遍及城市社會經濟的方方面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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